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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一七章 面子[1/3页]

  《李白》相对明快的节奏,还不是情歌。

  在流行歌曲里算是少有。

  大流行歌曲,不提情情爱爱的极少。

  《李白》算是一首。

  当副歌响起。

  更加轻快,让观众们记忆深刻。

  副歌就是要节奏容易记忆,让大家有记忆点才更好流行。

  《李白》显然就是这样。

  “要是能重来,我要选李白,几百年前做的好坏,没那么多人猜。”

  “要是能重来,我要选李白,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,逗逗女孩。”

  “要是能重来,我要选李白,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,被那么多人崇拜。要是能重来!”

  连续三句的“要是能重来,我要选李白”加深了观众们的记忆力。

  后台,正等着的沈大相听见副歌后,直接就对着镜头来了一句:“完了,输了。”

  都是写流行歌的,鉴赏能力都有。

  他刚刚那首歌,跟《李白》这首歌完全不能比,这首歌的记忆点太深刻了,让人想不记住都难。

  不光是沈大相。

  上位区和中位区的其他人,听完《李白》完整的一遍后,也纷纷道:“美丽赢了,毫无悬念。今天除了于老师的歌,谁打这首李白都不好打。”

  于英德却道:“我打也不好打,这种大流行的歌曲,太难打了。不过也得看投票。”

  “确实,唱作人的观众们投票风格跟其他节目不太一样。这种大流行的歌曲,未必吃香。”孔元立说道。

  在他们讨论中。

  梁兴扬最后重复两遍副歌,结束了《李白》的演唱。

  现场也给予了掌声。

  梁兴扬退场。

  现场开始投票。

  沈大相在后台对梁兴扬道:“美丽,你那个副歌实在是厉害,记忆点太强了。三重重复,用的是真好,旋律也简单,朗朗上口。绝了。”

  梁兴扬道:“谢谢夸奖。”

  也没多说什么,也没跟娱乐圈其他人似的,抬一手对方。

  沈大相的歌,他是挺喜欢。

  但要说那首歌能赶上《李白》,那就纯粹是造谣了,此时夸他的歌,是拉低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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