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一百九十九章 鸣冤鼓  水浒之逍遥小衙内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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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九十九章 鸣冤鼓[1/3页]

  三人正在商议之时,府衙突然传来鼓声。

  这是有人敲响了衙门前的鸣冤鼓。

  王进财、江行舟、朱得胜面面相觑:是谁这么早就来府衙击鼓鸣冤了?

  此时刚刚天亮,街上行人稀少,不少人还在睡梦之中。阵阵鼓声在寂静的早晨震动了小半个大名府,吸引着附近的百姓纷纷向府衙围来。

  府兵已经在府衙门前拉开一道人墙,不让百姓靠近。鸣冤鼓前,一名身着缟素的妇人正在奋力击鼓,两名看守鸣冤鼓的府兵想要劝阻又不敢。

  王进财换了官服,急匆匆来到府衙大堂。两班衙役早已经分列两旁,负责审讯记录的书办也急匆匆的赶了过来,惊疑的看向门外。

  王进财堂前坐定,抓起惊堂木重重拍下,喝道:“堂前何人击鼓?“

  衙役班头俯身答道:“击鼓者乃李有之妇苟萍。”

  王进财喝道:“传上堂来。”

  班头出了府堂,对正在击鼓的苟萍说道:“夫人,王大人已经升堂,请夫人……”

  苟萍丢掉手上鼓槌,昂首大步向堂内走去。到得堂内,双膝一曲匍匐在地,声泪俱下的喊道:“请大人为民妇做主啊!”

  王进财说道:“堂下所跪何人,有何冤情要申诉?”

  苟萍泣声说道:“民妇乃李有遗孀,先夫奉命前去白马镇就任,不料却遭人斩杀,请大人为民妇做主,为先夫伸冤啊……”

  说罢,又匍匐在地,嚎啕大哭。

  按照大宋律令,凡击响衙门前鸣冤鼓者,先责打十杖,名为杀威棒。其目的就是防止有人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便来击鼓喊冤。如果一旦有人击鼓,作为一府之长,不管有多忙,也必须立即升堂。

  不待王进财回答,班头对趴在地上的苟萍说道:“夫人,大宋律令规定,凡击响鸣冤鼓者,先杖责一十,方可陈述……”

  两名衙役立即前去抬来刑凳,便要拉起苟萍行刑。

  王进财稍稍沉思,说道:“罢了,苟萍新丧丈夫,且为一弱女子,这十杖便免了。”

  这苟萍是李有的妻子,也是江行舟的姨妹,真要是打了她,江行舟面前须不得好看。

  班头及两名衙役答应一声,正待要将刑凳抬下,一名府兵都头大步进来,唱喏道:&ld

第一百九十九章 鸣冤鼓[1/3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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