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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二章 我要做黄雀[2/3页]
看来是小人错了,小人虽然挨了军棍,但心中高兴,白马镇军营要死不活的现状,总算是盼到了改观的一天了。”
高槛说道:“好,侯将军能这样想,就说明本团练使没有看错人。希望你快些好起来,军营需要侯将军这样的热血汉子。”
侯七道:“高团练放心,兄弟们以后一定严守军规,绝不会再像以前一样目无军纪!”
说话间,郎中已经给他上完了药,高槛嘱咐两名军士好生照料,这才离去。
他一路走一路思索,凭着白马镇军营这几十人,维护白马镇的治安可能还勉强能做到,但要防范匪患,那就是笑话了。别说像水泊梁山的匪寇之众,便是像青牛山、清风山这样的山头,只要他们打过来,估计自己也只能弃城而逃。
他估摸着,白马镇驻军怎么也得相当于清风寨的规模的吧,可现在只有可怜巴巴的几十个人,哪里像是一支军队,充其量相当于一支游击队。
不行,我可不想当一个游击队长,军队必须扩招,至少也得弄个团长当当。
可是扩军需要军费的,自己手上的这点银子,估计也扩不了几个人。
这些地方驻军,而且是民兵,大名府是不会管的,地方军队地方养,白马镇的驻军自然只能由白马镇的地方财政来养。
看来,那里正刘喜,还有那十四名保正必须要出点血才行,要不自己的扩军计划难以实施。
宋朝主要实行募兵制。招募对象多为灾荒饥民,并实行灾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。此外,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,或以罪犯充军,兵源缺乏时,也抓民为军。一经应募,终身为伍。
其实这种制度有不少优越性,军营成为天下奸悍无赖之徒的惩治和感化场所,通过严格的纪律来约束他们,使他们在军队中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,通过军队的锻炼,可以在他们退伍后变得更有纪律。
而平民则是出钱养兵,自己可以不服兵役。
他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,兵员的补充当然不能指望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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